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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之心》冒名走江湖

1998-12-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11月初,在深圳大街小巷的书报摊,出现一本新书,书名是《少女之心》。

当年那本被视作洪水猛兽的黄色手抄本,如今竟然以正式出版物的形式公开摆卖,令记者大感吃惊。

随后的追踪采访更令记者如坠五里雾中。《少女之心》自称为70年代禁读手抄本,可是熟知当年荒唐史的中年人个个摇头说不;《少女之心》印有书号、条形码,可是出版社否认出版过这本书;《少女之心》明明出现在深圳已半个月,可记者抽查到批发该书的单位,进货没有超过3天的;都以为这本书会畅销才纷纷进货,却又都反映买的人没几个……。真、假、是、非、曲、直,一段尘封的历史、一条蛰伏的毒虫,正悄然上演一出扑朔迷离的新传奇。

(一)发现

11月10日,记者在嘉宾路口一个书报摊发现了这本书。当时它一大半被另外的书压住,仅露出粉红色的上半部,及四个琥珀体的黑字:“少女之心”。

记者把书抽出来仔细翻看。这本书装帧精美,设计艳丽,不像以往粗制滥造的盗版书。封面图片虽似曾相识,有抄袭之嫌,但整个布局细致,风格甜腻,再加上黑底白字的“七十年代中期轰动中国的禁读手抄本首次面世”,十分引人注目,想来这应当是一本商业效果很好的通俗读物。封面注明该书由哈尔滨出版社出版。

从内容来看,这并不是一本黄色书,而是一本比较严肃的、反映文革时期中学生早恋酿苦果的通俗小说。

小说分“少女日记”和“少女之心”两部分,以第一人称自述“我”在禁欲主义的年代早恋,并与两位男同学发生性关系,结果两男相斗,一被杀,一被捕,“我”也因此而坐牢的经历。情节曲折,描叙细致,在涉及性知识、性观念、性体验和性行为的地方,用词适当,并无过度的渲染和色情的描绘。

这本书非但设计、装帧水平很高,编辑也是行家里手所为。“出版前记”记载了《少女之心》以所谓洁本形式出版的目的和过程,“我的回忆”跟小说主体部分一样,用第一人称记叙“我”被捕后直到现在的苦难经历,“‘黄卫红’采访记”记录编辑发现并采访当年《少女之心》作者的经过。另外,还有附录二则:“性文学与性意识的萌动”、“《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学》引言”等,使本书带几分学术研究的味道。

根据这本书记载,《少女之心》其实是“我”在监狱里的交待材料。变态的专案组人员逼迫“我”把发生性行为时的每个细节、每句对话和心理活动仔细地写出来,然后非法传播、传抄出去,开始取名为《坏女人》,最后才定名为《少女之心》。这本书在迅速扩散过程中被不断添油加醋,最后成为众所周知的“大毒草”。

编书者认为:“《少女之心》仍有出版的必要,除了商业的价值之外,我认为,这也是那个时代最珍贵、最原始的记录之一。”与《少女之心》纳入同一系列一起出版的并同样在深圳市场上柜的,还有一本手抄本《曼娜回忆录》(书号ISBN7-80557-398-3/G·106)。

洁本《少女之心》,似乎来历很清白。

(二)比较

可是,熟知20年前那段历史的人,都对所谓的洁本《少女之心》说不,一致认为这本书纯属胡诌乱编,与当年的手抄本毫无关系。

一位剧作家翻看《少女之心》后,称此书为“三流小说,假借手抄本之名以谋求轰动效应”。一位当年的知青说,黄色手抄本《少女之心》只有近万字,而这本书厚达260页,主体部分少说有五六万字,根本是些没来由的内容。一位书商告诉记者,他第一眼见到这本书,以为是当年那本黄书,读过之后“十分失望”。他相信出版商就是利用许多读者的这种心理,来达到赚钱的目的。一位中年记者说,当年许多初中生性启蒙、甚至性犯罪,都离不开《少女之心》,那本书就是放到现在,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仍是本黄书,绝对不可能公开出版。

记者通过多方面的访谈,深深体会到手抄本《少女之心》是在荒唐的年代诞生的一本荒唐的读物,这本书的传播酿成许多荒唐的后果,它与所谓的洁本《少女之心》似乎风马牛不相及。

手抄本《少女之心》是疏忽感情,专门集中笔墨写性事的一篇“作品”,写“我”和“男朋友”的恋爱经过,作者似乎用尽她有限的艺术语汇来讲述她的性恐怖和性经历之后的狂喜,其笔调是夸耀的张扬的。

那些年全部的电影就是8个样板戏,所有的艺术作品里没有爱情,没有夫妻甚至没有血缘家庭,禁欲主义使人们的文化生活和情感世界贫瘠到极点。

这种时代背景下的少男少女,怎么抵挡得了手抄本的诱惑?尽管学校经常突击检查课桌,搜书包、搜身;尽管发现谁传抄《少女之心》,轻则处分,重到批斗,乃至以“流氓罪”送去劳动教养,但《少女之心》还是迅速流传开来。今天的中年人,几乎无人不知道这本书。

这才是黄色手抄本《少女之心》,没有故事,没有情节,没有时代背景,只有性描写。当年犯性罪错的少男少女,几乎全跟看这本书有关。

(三)查实

10月14日上午,记者拨通哈尔滨出版社的电话,按书上提供的名字,找编辑黛米,可是对方没有这个人!后来,哈尔滨出版社总编室的戴主任接听了记者的电话。

按照戴主任的要求,记者把《少女之心》的书号(ISBN7-80557-388-4/G·106)提供给他,请他帮助查实。约两个小时后,戴主任回电,称找到了与该书号最接近的书,书号为ISBN7-80557-388-3/O·5,这本书是1990年12月出版的《数学的历史思想与方法》(上、下册)。

出版方面行家分析说,戴主任报的书号和《少女之心》的书号,中国国家号、出版社号、出版社流水号完全一致,仅类别码不同。假如戴主任所言凿实,那么《少女之心》的书号就是从《数学的历史思想与方法》的书号剥下来,并私自更改类别码的。这种方法在非法出版行为中较常见,称“剥皮法”。但这本书操作得如此专业,很难被察觉。

记者又拨通黑龙江省新华印刷厂生产科孙科长、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王总经理的电话,他们均否认曾印刷、发行《少女之心》一书。

《少女之心》来路变得不明不白。

(四)追源

《少女之心》到底来自哪里?

11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八卦三路的深圳市书刊批发中心。记者先是到各个摊点进行暗访,发觉《少女之心》、《曼娜回忆录》在几个摊位均有样书。随后来到批发中心的审书办公室,请审书员介绍市场的审书办法,并告诉他市场上有《少女之心》和《曼娜回忆录》这两本书。

审书员大吃一惊,他表示十分欢迎记者的监督,要求记者立即带他到有关摊位,勒令封存这两种图书,要摊主提供进书单,以便查出批进渠道和批进数量。

审书员向记者解释说,《少女之心》肯定没送审;《曼娜回忆录》是送审的,但这本书知名度不高,从外观看装帧、印刷很正规,版权页上出版社、书号齐全,无法断定这是本非法出版物,因此可能漏审出去了。

这时,批发中心的一位女经理和一位姓相的摊主也对记者说:“现在的非法出版物,比正版书质量、档次还好,很难辨别。我们也是受害者。”

看来,审书员每日工作繁忙,漏审在所难免。可是,在记者采访将近两个小时后,该中心另一位审书员回来了。他推翻漏审的说法,称他一眼就感觉到《曼娜回忆录》有问题,当时他就跟哈尔滨出版社联系,但联系不上,因此,他在审查表上批的是:“不得上市”。至于摊主仍把这本书放上柜台,是他所不知道的。这么说来,摊主就不是被蒙蔽的受害人,而是故意销售非法出版物的不法之徒了。

深圳市书刊批发中心仅有两位审书员,两位审书员反映的情况却不同,孰是孰非,一时难以判断。记者此行的目的,是要了解这两本书批进的渠道和批进数量。渠道可以初步确定是广州批发中心;数量上,《少女之心》200本,《曼娜回忆录》的审查表未填数量。但记者又注意到摊主在记者“亮相”两个小时后提供的进书单和审查表,书均是3天内进的。那么,记者7天前来此批发中心买的那本书从何而来?半个月来流传在深圳各书报摊的书又从何而来?

(五)疑问

采访中止,进一步的调查假如没有文化稽查部门的配合,恐怕较难继续。整个事件却变得越来越令人费解。

洁本《少女之心》,到底是不是手抄本《少女之心》?是,则何以内容大相径庭?不是,则何以要冒禁书之名?既是严肃文学,何以不正规出版?既是非法出版,何以又道貌岸然?难道非法流通的书就一定商业效果会更好?难道地下市场会青睐一本“洁本”?

记者在深南大道的书摊、流动售书车里,一眼就能看到许多不该看到的书。《少女之心》、《斯塔尔性报告》……满街都在进行的非法流通行为,为什么很少见到被制止?既然它们的源头就在周边城市批发市场,为什么没人清源?越是批发非法出版物,生意越兴旺,会不会逼得商贩们不得不同流合污,群起仿效?

为什么一件非法行径被追查时,所有的人都变成了受害者?记者回味采访过的每一个方面:无辜的出版社、含冤的印刷厂、被牵连的新华书店、被蒙蔽的书商、查不胜查的审书员、想买禁书而被骗失望的读者、自以为进了畅销书结果却滞销的摊档、刚进书就被查封的批发部、被追查的“严肃文学”……每一张都是无奈的、期待同情的脸。谁在发出按捺不住的嘲笑?法制和道义的重拳该击向谁?谁?谁?

《少女之心》,读不懂。

截止发稿时,记者获悉深圳、北京、海南、新疆、江苏等地都发现有非法出版物《少女之心》和《曼娜回忆录》流传,有关部门正在追查,江苏镇江有关部门已将图书市场上流传的《少女之心》等全部收缴。

(摘自《焦点》1998年第12期,甄有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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